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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工作是保密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秘密的安全与利益。而定密责任人作为定密工作的核心主体,其履职情况更是决定了定密工作的规范程度。今天,我们结合《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四章内容,全面拆解定密责任人的相关要求、职责与管理规范,帮大家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一、明确主体:谁是定密责任人?
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定密责任人分为两类,明确了不同主体的职责边界,确保定密工作权责清晰、层层落实。
1. 法定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本单位的法定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这意味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统筹全局,对本单位定密工作的整体规范、安全落实承担首要责任。
2. 指定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法定定密责任人可以明确本机关、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为指定定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应的定密权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定密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定密责任人不得再确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避免权责层层转嫁、责任虚化。
同时,无论是法定还是指定定密责任人,都必须满足核心条件:熟悉涉密业务工作,符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确保能够精准履行定密职责,避免因专业不足、资质不符导致定密失误。
二、规范流程:定密责任人名单需公示备案
定密工作的规范性,离不开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要求,机关、单位应当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公布定密责任人名单及其定密权限,同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这一要求既保障了单位内部人员对定密责任人的知晓权,便于工作对接和监督;也实现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全覆盖,确保定密责任人的任职、权限设置符合规定,为定密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基础。实践中,部分单位因未及时公示备案,导致定密工作衔接不畅、责任追溯困难,这一环节务必引起重视。
三、核心履职:定密责任人的7项关键职责
定密责任人的核心职责,涵盖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的全流程,同时承担指导、监督职责,具体可分为7项,每一项都直接关系到定密工作的合规性与安全性(依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审核批准定密要素:对承办人拟定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进行审核批准,这是定密工作的核心环节,确保定密要素精准、合规,避免密级偏高、偏低或知悉范围不当。
审核密级变更与解除:对本机关、本单位确定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定期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变更密级、延长保密期限或解除保密的决定,做到“应变则变、应解则解”,既保障安全,也避免过度保密。
参与制定修订秘密事项一览表:参与制定、修订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明确本单位涉密事项的具体范围、密级等核心信息,为日常定密工作提供明确依据,避免定密随意性。
处理定密不明确事项:对无法直接依据保密事项范围确定的不明确事项,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相应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杜绝因“无依据”而放任涉密信息泄露。
办理定密异议:研究办理其他机关、单位提出的定密异议,协调解决定密过程中的分歧,确保定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
审查已解密事项公开:对拟公开的已解密事项提出保密审查意见,防止已解密但仍有敏感信息的事项随意公开,守住保密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
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对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修订,以及加强和改进定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定密工作持续优化、与时俱进。
需要提醒的是,定密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直接影响保密工作成效,实践中曾发生因定密责任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涉密材料未标识密级、随意传播,最终造成泄密的案例,这也警示我们,每一项职责都必须落到实处、精益求精。
四、能力保障:定密责任人需接受专业培训
履职能力是定密责任人做好工作的基础。《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定密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仅凭经验难以应对复杂的涉密场景。通过系统培训,定密责任人能够精准把握保密法律法规要求,熟练掌握定密流程和方法,有效规避定密不当、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从源头减少泄密风险。这也是定密责任人履行职责的前提的保障,不得忽视或省略。
五、动态管理: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调整情形
为确保定密责任人始终具备履职能力,《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调整情形。法定定密责任人发现指定定密责任人未依法履行定密职责的,应当及时纠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调整:
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定密责任人岗位要求,无法履行定密职责的;
定密不当,情节严重的(如多次出现密级判定错误、导致涉密信息泄露等);
因离岗离职无法继续履行定密职责的;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议调整的;
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定密工作的。
动态调整机制既保障了定密责任人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也避免了因责任人履职不当、无法履职导致的保密风险,确保定密工作始终由合格人员承担。
结语:守土有责,筑牢保密防线
定密责任人是国家秘密安全的“守门人”,其履职尽责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秘密的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每一位定密责任人都应牢记法定职责,熟练掌握定密规范,严格履行审核、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定密准确、变更及时、解除合规”。
同时,机关、单位也应加强定密责任人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完善公示备案、动态调整等机制,为定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唯有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流程、提升能力,才能守住保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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