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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三章 定密权限与授权管理 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3-17  点击量:32

定密工作是保密管理的源头,而定密权限则是规范定密行为、防范保密风险的核心准则。《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三章专门对定密权限作出了系统规范,明确了不同层级机关、单位的定密边界、授权流程及监督要求,是每一位涉密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核心知识。本文逐点拆解第三章要点,用深度解读+法条梳理的方式,帮大家吃透定密权限的核心要义。

一、原始定密:明确层级,不越权、不缺位

原始定密是机关、单位对自身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首次确定密级的行为,核心要求是严守权限、依法定密,具体规则如下:

1. 定密权限分层级,明确边界不越权

根据规定,不同层级机关的原始定密权限有明确划分,不得擅自突破: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可确定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类国家秘密;

设区的市级机关: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无权确定绝密级国家秘密。

2. 权限不足怎么办?先保安全再补手续

如果机关、单位产生了保密事项范围明确规定的国家秘密,但自身没有定密权,或者定密权限低于该事项的密级(比如设区的市级机关产生了绝密级事项),不能擅自定密,也不能放任不管,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立即先行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有上级机关、单位的,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确定;

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3. 派生定密:不受权限限制,按要求执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机关、单位开展派生定密(即对执行、办理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进行定密),不受自身定密权限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定密,派生定密需严格依据原始定密的密级、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密级,更不能将非涉密事项定为国家秘密。实践中,因混淆原始定密与派生定密权限引发的泄密案例时有发生,需格外警惕。

二、定密授权:依法授权,规范行使不滥用

对于没有定密权或权限不足,但确有定密需求的机关、单位,规定明确了定密授权制度,核心是授权有据、行权有规,具体分为以下几方面:

1. 谁能成为授权机关?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统称授权机关),可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同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公布授权机关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授权公开透明。

2. 授权权限有边界,不得层层转授权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可在自身工作职责范围内,授予下级机关、单位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定密权;

设区的市级机关:仅可授予机密级、秘密级定密权,无权授予绝密级定密权;

核心禁忌:授权机关的授权不能超出自身的定密权限,被授权机关、单位也不得再将定密权转授给其他单位。

3. 哪些情况可以授予定密权?

授权机关授予定密权,主要针对两类场景:

经常产生本行业、本领域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的国家秘密,但无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

承担授权机关涉密业务,需要就具体事项进行定密的机关、单位。

此外,针对没有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或申请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国家秘密的情况,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授予定密权(中央单位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其他单位向属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三、授权申请:流程合规,材料齐全才受理

符合授权条件的机关、单位,可主动申请定密授权,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 申请途径要找对

优先向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请;

无法按上述途径申请的,可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2. 申请材料要齐全

申请定密授权必须提交书面材料,明确说明以下核心内容:拟申请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的依据和理由,确保申请内容清晰、有据可查。

四、授权审查与期限:限时办结,权责清晰

授权机关收到定密授权申请后,会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对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且必须在30日内作出授权不予授权的决定,不得拖延。

若准予授权,需出具书面的定密授权决定,明确标注被授权机关、单位的名称,以及具体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其中,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确保授权有期限、管理有规范。

五、授权监督与撤销:动态管控,及时纠偏

定密授权不是一授了之,而是全程动态管控,确保定密权不被滥用:

1. 监督责任要落实

授权机关:负责对被授权机关、单位行使定密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被授权机关、单位:需规范行使定密权,主动向授权机关报告定密权行使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若发现定密授权不当,或被授权机关、单位行权不当,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纠正。

2. 授权撤销与重新授权

出现以下情况,授权机关需及时撤销定密授权:

被授权机关、单位不再经常产生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事项;

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授权事项不再属于国家秘密。

若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授权事项的密级发生变化,则授权机关需重新作出定密授权,确保定密权限与事项密级匹配。

六、授权备案: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定密授权的相关决定,需按层级备案,确保全程可追溯: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省(区、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授权、撤销授权决定,需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级机关作出的授权、撤销授权决定,需报省(区、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单位收到授权或撤销授权决定后,需及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结语:守好定密权限,筑牢保密根基

定密权限是定密工作的生命线,既是对权力的规范,也是对责任的明确。每一位涉密工作人员都需牢记:定密不越权、授权不滥用、行权受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开展定密工作,从源头防范保密风险,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保密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转发本文,和身边的涉密同事一起学习定密权限知识,共同筑牢保密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