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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涉密岗位是保密工作的核心关键岗位,岗位人员的合规性、可靠性直接关系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安全。在日常用工管理中,借调、聘用人员是涉密岗位的重要补充力量,但其人员流动性强、管理属性特殊,是保密审查和日常管控的重点对象。为规范涉密岗位用工管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明确借调、聘用人员涉密任职准入红线与退出情形,本文系统梳理相关保密审查标准及借调关系解除规则,为各单位开展涉密人员管理提供清晰、规范的执行依据。
一、涉密岗位借调、聘用人员保密审查禁止情形
对拟安置于涉密岗位的借调、聘用人员,必须开展严格的前置保密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人员存在任一违规失格情形,需立即终止其借调、聘用任职资格,严禁从事任何涉密岗位工作,从源头规避保密安全风险。具体失格情形如下:
(一)民事行为能力缺失情形
人员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通过保密审查。涉密岗位工作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完全的认知、判断和行为处置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保密责任、履行保密义务。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无法有效管控涉密行为、承担保密岗位职责,不具备涉密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二)重大疾病影响履职情形
患有影响其从事涉密岗位工作的重大疾病的,不予通过保密审查。涉密岗位工作具备严肃性、连续性、严谨性特点,对从业人员的身心状态有严格要求。若人员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履职、持续在岗开展涉密工作,可能出现涉密资料管控疏漏、工作衔接断层等问题,存在泄密隐患。
(三)违纪违法处分情形
存在犯罪行为或受到记大过以上层级纪律处分的人员,禁止任职涉密岗位。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法治意识薄弱,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记大过及以上重大纪律处分,说明人员曾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缺失,难以严格遵守涉密岗位刚性纪律要求,不符合涉密人员任职资质标准。
(四)违反保密法规情形
存在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直接终止涉密任职资格。保密法律法规是涉密人员的行为底线,严重泄密、违规操作、擅自处置涉密载体等违法行为,会直接危害涉密信息安全,此类人员缺乏基本的保密素养和敬畏之心,绝不适合从事涉密工作。
(五)资料弄虚作假情形
本人在提交涉密资格审查资料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通过审查。涉密资格审查是保障涉密人员队伍纯净性的核心环节,资料造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等行为,违背诚信原则,规避审查监管,足以说明人员责任心缺失、合规意识淡薄,存在重大潜在保密风险。
(六)其他法定失格情形
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明确规定,应当终止涉密人员资格的情形,一律终止借调、聘用关系,取消涉密岗位任职资格。
二、借调人员专属解除借用关系情形
除上述涉密保密审查失格情形外,借调人员因用工模式的特殊性,出现非涉密类合规情形时,需依法依规解除借用关系,终止借调岗位任职。具体情形分为六大类:
(一)借调期满未续聘情形
借调期限届满,未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的,自动解除借用关系。借调用工实行期限化管理,期满未续借即视为双方不再延续用工关系,需及时终止借调任职,完成工作交接、离岗备案。
(二)工作任务终止情形
借调期未满,但岗位工作任务发生变动、提前完成,借调单位不再需要人员继续借用履职的,可解除借用关系。借调用工核心目的是保障专项工作、阶段性工作推进,工作任务终结后,借调岗位无存续必要,需及时清退借调人员。
(三)原单位工作需要情形
因人员原工作单位工作调整、岗位刚需等原因,导致借调干部无法继续在借调单位履职工作的,可解除借用关系。借调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仍归原单位,当原单位存在紧急、必要工作安排时,优先保障原单位用工需求,终止现有借调关系。
(四)个人主动申请终止情形
借调干部因个人职业规划、生活变动等自身原因,主动提出结束借用关系申请,且经借调单位审核同意的,依规解除借用关系。充分保障人员合理诉求,在不影响单位工作推进的前提下,按流程办理离岗手续。
(五)违反单位纪律情形
借调干部违反借调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散漫、履职不力,导致岗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予以解除借用关系。严守用工纪律是在岗履职的基本要求,违规违纪影响工作推进的,需及时清退,保障单位工作秩序。
(六)其他不适宜借调情形
因身体、能力、岗位适配度等其他各类客观、主观原因,导致借调干部不适合继续从事借调岗位工作的,可依法终止借用关系。
三、涉密岗位用工管理工作启示
涉密岗位人员管理是保密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针对借调、聘用这类流动性较强的用工群体,各单位必须坚持“事前严审查、事中严管控、事后严退出”的管理原则。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入职保密审查制度,对照负面清单逐一核查,从源头杜绝风险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另一方面,要建立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实时排查人员履职状态、纪律表现、岗位适配情况,对符合退出、解除情形的人员及时依规处置。同时,需常态化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强化借调、聘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方位筑牢单位保密安全防护屏障。
结语
保密工作无小事,人员管控是第一道防线。借调、聘用人员作为涉密岗位的重要补充,其资质合规、行为规范直接关乎涉密安全。清晰掌握涉密任职禁止情形、用工退出规则,既是规范单位人事管理、保密管理的硬性要求,也是防范泄密风险、守住保密底线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需严格对照标准执行管控,补齐流动用工保密管理短板,切实守护国家秘密和单位涉密信息安全。
上一条 : 地方机关、单位保密工作17项职责,请逐条对照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