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咨询电话:0531-80983998
课程类别Product category
政策信息 policy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
13370586258
电话:
0531-80983998
邮箱:
1937867835@qq.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信息 > 政策法规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38条涉密会议与活动保密管理规范+实操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09  点击量:109

涉密会议、涉密活动是传递、研讨国家秘密的重要场景,其保密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秘密的安全,更是每一位涉密人员必须坚守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这一条款看似简洁,却涵盖了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的核心原则——“谁主办、谁负责,明确了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也划定了保密工作的两大核心任务:落实保密措施、开展保密教育并明确要求。今天,我们就结合条款内涵和实操场景,带大家全面解读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规范,筑牢保密防线。

一、条款解读:明确责任,守住涉密活动安全线

第三十八条的核心要义,是将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责任直接赋予主办单位,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主办即负责的原则,杜绝重举办、轻保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

从条款逻辑来看,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核心要求:一是硬件保障,即主办单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为涉密活动搭建安全的物理、技术环境;二是软件提升,即通过保密教育和具体要求,强化所有参与人员的保密意识,规范其行为举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完善的保密措施,再强的意识也难以抵御外部窃密风险;没有到位的教育和要求,再完备的设施也可能因人为疏忽被突破。

国家保密局通报显示,涉密会议泄密事件中,70%源于细节管控缺失,其中会场布置、文件管理、人员管理是高发风险点。这也进一步印证了第三十八条的现实意义:只有将条款要求落到每一个细节,才能从源头防范泄密风险。

二、实操指南:两大核心任务,逐项落实不缺位

结合第三十八条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场景,我们将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拆解为两大核心任务,明确具体实操要点,让条款要求可落地、可执行。

(一)筑牢防护网:主办单位需落实这些保密措施

保密措施是涉密会议/活动的物理屏障,主办单位需结合活动密级、规模和内容,制定全面的保密方案,重点落实以下5点:

1. 严格场所与设备管控:涉密会议严禁在酒店、咖啡厅等公共场所召开,需选择单位内部具备保密资质的专用会议室。会前需请专业机构对会场进行电磁泄漏检测,开启屏蔽设备;拆除无关摄像头、录音设备,关闭WiFi和蓝牙,仅保留经保密认证的会议系统;同时排查会场角落,防止被植入窃听窃照设备。会议使用的扩音、录音、录像设备需经保密检测,严禁使用手机、无线话筒等无线设备。

2. 严格参会人员审核:按照涉密等级匹配原则,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审核参会人员资格,严禁扩大知悉范围,严禁无关人员旁听”“蹭会。参会人员不得委托无关人员代为参会,签到时需核对身份,做好登记备案。

3. 严格涉密载体管理:涉密会议材料由保密部门统一印制,标注密级、编号及会后收回字样,严禁参会人员自行打印、复制。分发时按需发放,建立《涉密文件分发台账》,记录领取人、文件编号及数量,确保全程可追溯;会中文件需不离视线,临时离席时交保密员保管;会后对照台账全面回收,包括打印稿、草稿纸、便签纸等,杜绝遗漏。

4. 严格现场秩序管控:会场入口设置安检,严禁参会人员携带手机、智能手表、U盘等电子设备入场,可设置临时存储柜由专人管理。若确需携带涉密电子设备,需经保密部门批准,且拆除无线模块仅接入涉密系统。

5. 严格新闻报道审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涉密会议/活动的采访报道需经批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是否涉密不清楚的,需逐级上报确认,严防宣传报道中的泄密风险。

(二)拧紧思想弦:做好保密教育,明确具体要求

保密教育是涉密会议/活动的思想防线,主办单位需打破重形式、轻实效的误区,让每一位参会人员真正树立保密无小事的意识,明确具体行为边界。

1. 开展针对性保密教育:教育内容需结合本次会议/活动的密级、涉密内容,重点讲解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涉密载体管理要求、泄密风险点及后果,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参会人员直观感受泄密危害。教育对象不仅包括正式参会人员,还需涵盖列席人员、会务服务人员等所有参与人员。

2. 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保密要求:教育后需明确告知参会人员具体行为规范,杜绝模糊表述,重点明确以下要求:严禁擅自记录、录音、摄像、摘抄涉密内容;严禁私自复印、传播涉密文件;严禁在会场外(如走廊、卫生间)讨论涉密内容;严禁通过微信、邮箱等非涉密渠道传输涉密信息;严禁将涉密文件私自带离会场、带回家中。必要时,可组织参会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责任意识。

3. 强化全程提醒监督:会议/活动期间,主办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保密监督,及时提醒参会人员遵守保密要求;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保密要求落到实处。

三、典型案例:警惕!这些疏忽会触碰保密红线

现实工作中,不少泄密事件的发生,都源于对第三十八条要求的忽视,看似微小的疏忽,却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案例一:某省直单位负责人原定参加涉密会议,因临时有事安排办公室干部代为参会。该干部参会期间,通过微信将2份秘密级会议材料发送给家人,后被家人进一步转发;还将1份秘密级材料带回家,被家人拍照传播,最终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分。该案例中,主办单位未严格审核参会人员资格,也未对代参会人员开展充分保密教育,未明确具体保密要求,最终酿成泄密事故。

案例二:某单位召开机密级党组会议,学习机密级文件。会务人员向文件保管人员索要文件,保管人员碍于情面违规发放,会务人员随后将文件泄露给他人,几经转发造成大范围泄密。此事件中,主办单位未落实涉密载体分发管控要求,未明确文件领取的严格规定,也未对会务人员开展保密教育,暴露了保密措施和教育提醒的双重缺失。

四、总结:守牢涉密活动保密底线,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八条,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实则为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管理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底线。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没有小事,只有细节,从会场的电磁屏蔽到一张便签纸的回收,从参会人员的资格审核到一句闲聊的管控,每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作为主办单位,需切实履行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将保密措施贯穿会议活动全流程,把保密教育和具体要求落到每一个人;作为参会人员,需主动接受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自觉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保密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唯有将保密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层层落实、步步把关,才能筑牢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防线,共同守护国家秘密安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