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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单位如何做好泄密事件应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2  点击量:64

近年来,军工单位泄密事件时有发生,要避免或减轻泄密危害,科学及时地应急处置极为关键。目前,一些军工单位泄密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应急能力不强,且重心在泄密事件的事后补救和查处上,忽视了事前防范。泄密事件往往是由泄密隐患或意外事件演化发展而来,阻断泄密隐患发展,能有效遏制泄密发生或较大程度减轻泄密危害。因此,军工单位应将泄密事件应急关口前移,扩大应急范围,将泄密隐患纳入应急范畴,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应急工作存在的问题

1.应急观念不强。部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应急知识不足、观念不强,不能辨识泄密隐患,在发现、发生泄密隐患时延迟上报,或自行采取措施,但个人往往难以调动各方资源,采取的处置措施难有成效,致使泄密隐患发展,增大应急工作难度,极大影响应急成效。更有甚者,少数人员丧失红线底线,面对泄密事件或隐患,心存侥幸心理,迟报瞒报谎报,导致应急工作无从开展、无的放矢。

2.反馈渠道不通。一些军工单位未建立泄密隐患反馈渠道或者渠道不畅,发现泄密隐患的人员不能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应急机构,导致不能及时化解风险、消除泄密隐患,可能最后发展成为泄密事件,并且泄密危害和影响也可能因为同一原因而扩大。

3.应急机制不全。一些军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如应急组织机构不全,权责不清,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不规范等,可能会出现应急人力不足、相互推诿、行动难以统一、应急处置措施不合理、资源支撑不足等诸多问题,大大影响应急工作效率和成效。4.应急预失效。一些军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预案与实际不符,导致应急工作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应急处置难以迅速、高效、有序、科学开展;应急工作处于纸上谈兵阶段,有预案不演练,或预案演练“两张皮”,演练走过场的现象较为常见,未经实战的应急队伍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往往手忙脚乱,应急预案的执行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

做好应急工作的关键

1.及时报告

及时报告是泄密事件应急工作开展的第一步。确保报告及时重在畅通报告渠道。军工单位应在保密工作机构建立24小时内部热线,任何人可通过热线报告泄密事件或隐患。接到报告后,保密工作机构对信息甄别研判后采取相应措施并逐级上报。大概率发生泄密事件的,应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要确保报告渠道通畅,相应的奖励和教育机制不可或缺。

一是明确及时报告的奖励标准,并及时兑现奖励,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扩大应急信息的来源;

二是通过广泛的保密宣教活动,提高全员安全保密意识,营造良好的应急工作支持氛围,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性。

2.分级管控

分级管控是应急工作突出重点、取得实效的关键。应急范围的扩大,势必会给应急工作带来更大压力。为避免应急工作失去重点,要基于泄密风险评估来确定应急范围的边界。对于一般可控的泄密隐患,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风险不可控、很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或容易引发负面舆论影响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为提高应急工作针对性和效能,应将泄密事件或隐患分级分类,明确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实现分级管控。分级分类可依据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数量和密级高低,以及可能造成的负面舆论影响、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针对重点管控对象,应缩短应急报告的时限,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和应急处置的领导指挥层级,提供更多的人力、物力等应急支撑资源。

3.快速响应

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和科学的应急响应流程是快速响应的关键。军工单位应建立建强应急队伍,成立应急领导组(决策中心)和应急处置组,决策中心统一领导应急工作,集中各方力量,负责应急工作决策部署;应急处置组快速、准确执行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泄密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应急补救、联络通讯、信息报送、资源协调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具体可分为指挥组、通讯组、补救组、保障组等。指挥组负责落实决策中心工作部署,现场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通讯组负责准确及时传达指挥组应急工作指令,协调各应急小组间的沟通交流、信息传达等;补救组负责听从指挥,借助各方资源,力量具体落实应急补救措施;保障组负责记录取证,现场保护封控等工作,提供人力、物资、交通、法律等保障。

4.科学处置

(1)发生或发现在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传播涉密信息的,要及时将涉事计算机、手机等进行管控,立即撤回或删除涉密信息,包括存储在手机、电子邮箱、网盘、云储存中的备份、中转、缓存文件,并联系有关部门删除、封堵或屏蔽涉密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涉密信息传播;知悉范围以外人员可能已知悉涉密信息的,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

(2)发现宣传报道中传播涉密信息的,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停止报道,并销毁、回收相关资料或删除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

(3)涉密物品遗失或被盗的,应对现场进行保护或封控,尽量控制人员出入。保护或封控现场的同时,要及时排查遗失或被盗涉密物品线索,通过查看监控、询问目击人员等方式搜寻涉密物品,必要时主动请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协助查寻。涉密物品被盗难以搜寻的,应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推进案件侦破和被盗涉密物品追回工作。发现遗失涉密物品已被拾获的,应及时收回涉密物品,收回时确认涉密物品密封包装是否完好,判断拾获人是否已知悉涉密信息。拾获人已经或可能已知悉涉密信息的,应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

(4)发生或发现非法获取、传播、出售国家秘密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妥善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介入并协助案件侦破工作。违法行为尚未结束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关单位可借助社会力量制止违法行为或追查掌握嫌疑人和国家秘密去向,记录嫌疑人、违法过程等有关情况。

(5)在国(境)外发生泄密事件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保密、公安、外交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指导当事人和同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散失在国(境)外的,应立即收缴或收购,并到驻外使(领)馆履行相关手续,由外交信使携带,传递回境内:涉密物品遗失或被盗的,妥善保护好现场,请求驻外使(领)馆协助搜寻。

泄密事件的应急工作重在预防和防范,军工单位应前移关口,扩大应急范围,做好泄密事件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抓好及时报告、分级管控、快速响应、科学处置4个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应急队伍实战能力,能有效防范泄密事件发生,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