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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管理相对薄弱。主要原因是长久以来工作秘密的含义、职责不够明确、清晰,导致公务员对自身工作秘密的范围界定、不同情况下采取的保密方式无法找到相关标准,也就难以对自身的工作秘密进行有效保护。这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工作秘密的含义
工作秘密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擅自公开,旦泄露 会给本机关 、单位的工作带来损害的事项。
(二)工作秘密的分类
根据相关规定,工作秘密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文件类,包括不宜公开的通知、决定、纪要、请示、报告、函件等。
(2)信息类,包括不宜公开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研究、工作参考、内部信息等。
(3)政务类,包括工作方案、领导政务活动方案、公务接待方案等。
(4)专项业务类,包括尚在酝酿中的人事调整方案、案件调查资料、专项行动方案等。
(5) 内部管理类,包括特殊岗位职责、纪律、奖惩等规定。
(三)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1.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机关,因泄密而受到损害的是相关国家机关和局部利益;国家秘密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因泄密而受到危害的是国家整体利益。
2.确定方式不同
工作秘密由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国家秘密则依法确定。
3.标识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载体,可以自行确定标识,不得使用国家秘密标识。
4.管理不同
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执行,但无须遵照执行,可以自行选择。
5.适用法律不同
工作秘密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行政手段为主;国家秘密适用的则是《保密法》,不仅能使用行政手段,还能使用法律手段。
6.责任不同
且工作秘密 泄密造成危害后,相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并受行政处分;国家秘密泄露后,则依据情节及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秘密的保护
工作秘密虽然不同于国家秘密,但行政机关和单位在日常
1.提高保护工作秘密的认识
工作处理中,其工作内容、内部信息在不同的情况下均与国家秘密能够产生直接联系,一旦泄露,或被有心人收集利用,也可能会给国家造成危害和损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注意保护国家秘密,也要注意保护工作秘密。
2.做好工作秘密的界定
可根据情况,从内容、标识、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明确、界定,制定相应的保密规定。
3.做好工作秘密的处理
由于工作秘密的范围广、情况复杂,加上信息化程度高,极易泄露,稍有不慎便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从三个阶段加强管理:
一是起草阶段。涉及重大内容、较为敏感的工作文件和信息,在起草阶段应当在专用的电脑、存储介质上由专人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二是保存阶段。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正式文件和各类存储介质必须由机要保密人员统一建立涉密台账, 归档管理,登记造册,随时检查文件流向。
三是销毁阶段。无论是涉及国家秘密还是工作秘密的文件、信息以及相关载体,需要报废更改时,必须由机要保密人员登记造册后统一送到指定部门销毁。
来源:中国人事出版社《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