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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是数字时代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扎实筑牢国家数据安全屏障,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夯实国家核心数据资源保障能力,提升数据安全预警溯源水平,推动实现数据安全合规流动、高效开发利用。
立足中长期发展布局,“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一体化推进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安全五大体系建设与规模化落地应用,全面推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系统性提升全域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新形势下,统筹推进数据领域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既是护航数字经济稳健前行的必然举措,也是夯实国家安全防护体系的关键抓手,更是释放数据要素红利、赋能社会发展、惠及民生福祉的核心要义,具备极强的战略价值与现实意义。
所谓数据安全能力,核心是围绕数据采集、存储、使用、传输、销毁等全生命周期,通过规范化、系统化、技术化手段,保障数据处于合规可控、安全可控、利用可控的良性状态,并具备持续抵御安全风险、维系安全稳态的综合能力。
伴随全社会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数据安全边界持续拓展,已深度融入政治、经济、网络、社会等多重安全领域,成为衔接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关键枢纽。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变,全球数据领域战略博弈日趋白热化,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已然成为衡量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尺,数据资源的掌控能力、治理效能与开发利用层级,更是彰显国家数字软实力的核心指标。全球各国均加快布局数据管控体系、完善数据安全治理规则,数据领域国际竞争态势愈发凸显。对此,我国亟需构建技术先进、制度健全、治理高效的现代化数据安全能力体系,夯实数字中国建设的安全底座,在全球数据治理格局重构进程中,坚定捍卫国家数据主权、抢占规则制定主导权。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耕数据安全领域,能力建设工作稳步落地、成效显著,已构建起“制度+技术+监管”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建设格局。制度层面,《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核心法律筑牢数据安全治理法治根基,配套出台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专项政策细则,进一步细化各领域、各场景数据安全管控标准,形成层级清晰、覆盖全面的制度规范体系。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正视现存短板与风险挑战。当前,数据窃取、非法滥用、个人隐私泄露等安全隐患频发,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持续攀升,新型数据安全威胁层出不穷,亟需健全现代化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精准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数据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健全治理体系,筑牢数据安全制度根基。完善的治理体系是防范数据安全风险、规范数据要素流通、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支撑。立足现有法治框架,持续优化数据安全顶层立法设计,构建集法律规范、制度保障、标准引领、技术支撑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数据安全治理架构。健全国家数据安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全国数据安全工作统筹调度,清晰划分各地区、各部门、各市场主体的安全管理权责,有效破解权责交叉、监管空白、协同不足等治理难题。
全面落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科学界定数据类别与安全等级,聚焦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实施精准化、重点化管控,规范重要数据目录编制标准、流程与规范,健全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合规审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出境合规评估流程,统筹平衡数据要素全球化流通与国家数据安全利益。完善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监督治理为核心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真正实现数据资源可供给、可流通、可活用、可安保的良性循环。
聚焦重点领域,守住数据安全核心底线。重点领域数据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大局稳定,是核心战略数字资源,也是数据安全防护的核心着力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数据特性实施精细化分级分类防护,是筑牢全域数据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
工业、电信领域数据具备产业链绵长、关联性强、辐射面广的特征,需通过全流程技术管控、全链条风险排查,保障产业生产运行数据安全稳定;金融领域聚焦用户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保护,严格规范数据收集、存储、调用、传输全流程,严防用户信息泄露、数据滥用风险;医疗卫生领域坚持隐私保护与合规利用并重,在严格守护患者隐私数据的基础上,推动医疗数据合规共享、有序流通,助力医学科研创新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政务数据作为国家级核心战略资源,需明确各方保护责任、厘清开放共享边界,在赋能数字政府高效运转的同时,筑牢政务数据安全屏障。此外,主动适配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趋势,精准对接新技术、新场景衍生的数据安全需求,补齐新兴领域数据安全防护短板。
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数据安全核心保障。在数字技术快速迭代、安全风险日趋多元复杂的背景下,综合治理能力是决定数据安全防护成效的核心变量。构建专业化、系统化、长效化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精准治数、安全护数、高效用数能力,是化解各类数据安全风险、筑牢数字安全防线的核心保障。
依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核心制度,将数据安全管控要求深度嵌入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标准化、规范化约束各类数据处理行为。压实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自查评估,严格规范跨境数据处理活动,明确数据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民事、行政、刑事追责标准,形成强有力的制度震慑。
大力培育壮大数据安全产业,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驱动数据安全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升级,完善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一体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夯实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深度参与全球数据安全治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助力世界数据组织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高效开发利用,在国际经贸、投资合作等场景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助力构建公平普惠、包容有序、权责明晰的全球数据治理新规则、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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