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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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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依法行政中的涉密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24  点击量:18

国家秘密存在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是各项业务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那一部分事项,国家机关的行政工作也不例外。所以,依法行政既有公开状态下的依法行政,又有保密状态下的依法行政。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那一部分行政事项所采取的依法定密、依法保密、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法惩处泄密的行政行为,同样属于依法行政。因此,机关及公务人员在实施涉及国家秘密的行政事项中,除了遵照相关行政法规依法行政外,还要遵照保密法规依法行政。对涉密依法行政事项,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保密依法行政。

(一)依法确定国家秘密

各级国家机关的定密行为由于涉及对公民知情权的限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定密行为由于关系国家安全利益的维护,又都是一种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行为。由此决定了定密工作是各级机关必须依法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任何该定不定、不该定乱定的定密不当行为,要么会侵犯公民合法知情权,要么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因此,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把定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行政机制中融入定密管理制度,每项行政管理措施实施前,都要进行密与非密的审慎判别,对属于国家秘密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履行定密手续,及时加以保护,防止出现定密问题上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定密不当妨碍行政管理事项正常实施。

(二)依法采取保密措施

行政管理事项既然存在公开状态下的行政和保密状态下的行政,不言而喻,两种状态下的行政都需要依法行政。涉密行政管理事项的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采取一切能够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将涉密事项的知悉和执行范围严格控制在行政管理事项运行需要的最小范围内,防止被不应知悉的人员特别是行政相对人知悉,为涉密行政管理事项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密环境。特别是在组织实施特殊敏感的涉密行政执法事项时,为了防止涉密执法信息泄露导致行动失败,还应当依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管理措施,包括申明保密纪律、限制通信工具使用、限制与外界接触、严格有关回避制度等,保障涉密行政执法在严密的保密状态下实施。

(三)依法进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

任何秘密都不是永久的秘密,涉密行政管理事项同样存在行政信息依法公开问题,只是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都有特殊的保密限制。涉密行政管理信息哪些内容可以公开、哪些内容不能公开,什么时间可以公开、什么时间不能公开,都要靠依法进行保密审查来决定。如果说公务机关信息公开行为属于依法行政范畴,那么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样属于依法行政范畴。

(四)依法查处违法泄密行为

涉密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行政的主要特征就是保密状态下的行政,那么任何破坏保密状态的行为都会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都是行政违法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就国家机关而言,在组织实施涉密行政管理事项工作中,如果发生由于不履行保密管理责任致使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定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泄密不报告不补救的、妨碍泄密案件查处的、涉密信息系统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评估和审查而投入使用的、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种种行为,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就公务机关公务员而言,在执行涉密行政管理任务中,如果发生保密法所禁止的任何一种违法泄密行为,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由此,公务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涉密行政管理事项过程中,依法查处违法泄密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同样属于依法行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