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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行政管理部在保密审查工作中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06点击量:217
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也负有重要责任,主要包括:
(一)协助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指导同级各行政机关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协助各个机关划分可公开信息和不得公开信息的范围,确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
(二)根据同级行政机关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要求,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鉴定;
(三)对信息公开涉及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信息进行鉴定确认;
(四)对各种不同方式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检查,包括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行巡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予以查处。受理信息公开泄密举报,并组织或直接对信息公开中的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五)接受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公开方面问题的咨询,对不属于国家秘密而有关机关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属于国家秘密而有关机关将其公开的问题进行处理。
(六)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内容,但可以作出技术处理后再予提供的,指导有关机
关进行技术处理。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进行指导、协调。
(七)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帮助信息公开中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能公开信息的处理。
来源:金城出版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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